(1)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定,在党的委员会闭会期间,行使委员会职权,负责召集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,处理党内的日常事务。
(2)领导辖区内的工作,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、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,对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行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和监督。
(3)坚持党的基本理论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负责全镇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,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,努力完成担负的各项任务。